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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7月15日
国家将重点监管网络文学侵权盗版
国家将重点监管网络文学侵权盗版
  国家版权网日前发布公告,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于2016年7月至11月联合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为维护网络版权正常秩序,营造网络版权良好生态。国家版权局版权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网络文学纳入2016年网络版权重点监管工作。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通报,专项行动从2016年7月开始,利用5个月的时间,突出整治未经授权非法传播网络文学、新闻、影视等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重点查处通过智能移动终端第三方应用程序(APP)、电子商务平台、网络广告联盟、私人影院(小影吧)等平台进行的侵权盗版行为,维护网络版权正常秩序;进一步规范网络音乐、网络云存储空间、网络转载新闻作品的版权秩序,营造网络版权良好生态。
  专项行动要求各地版权、互联网信息内容、通信主管、公安等部门加强监测检查,突出查办案件,完成三项重点任务:一是开展打击网络文学侵权盗版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文学网站的版权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通过网站、贴吧、微博、微信等方式未经授权非法传播网络文学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规范通过浏览器、搜索引擎等方式传播文学作品的行为。
  二是开展打击APP侵权盗版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APP上传者和应用程序商店的版权执法监管,加大对聚合类APP、与网络电视棒及电视机顶盒关联的APP侵权盗版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应用程序商店对提供文学、影视、音乐、新闻等作品APP上传者的版权监管责任。
  三是开展规范网络广告联盟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网络广告联盟在版权保护方面的监督管理,推动网络广告联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版权保护工作机制,推动版权执法监管机构与网络广告联盟建立切断侵权盗版黑色经济链条的工作机制,严厉打击故意为侵权盗版提供支持的网络广告联盟。
  自2005年起,国家版权局联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信部、公安部,连续10年组织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近10年间,共查办互联网侵权盗版案件4241起,其中,依法关闭侵权盗版网站1926个,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322件,查处了“天线视频网”影视作品侵权案、“番茄花园”网站侵权案、快播播放器侵权案等一批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