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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人高凯状告小米公司侵权众作家声援维权
   新闻:10月26日下午,诗人高凯诉小米公司、南京机器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侵犯其诗歌代表作《村小:生字课》著作权纠纷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中关村法庭开庭审理。法庭上原告被告双方就侵权一事进行了阐述,表达了各自观点,法庭提出了庭外调解的意见。
  法庭上,小米等两家被告公司承认在旗下商品米兔故事机播放的内容里加入诗人高凯的代表作《村小:生字课》未取得本人同意,属于侵权。被告公司称,米兔故事机在出厂的预制内容中并没有高凯的作品,是公司员工从网上下载到了为米兔故事机提供内容服务支持的“米兔故事机”公众号上,让这些没有审核的内容供消费者使用。
  据法庭调查查明,中国作协会员任小霞作品“米朵朵上学记”在“米兔故事机”公众号上付费展示的标准为29.9元/次。而儿童诗《村小:生字课》被改名为《生字课》供米兔故事机用户使用播放时,原作者高凯毫不知情。
  高凯认为,小米公司、南京机器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授权亦未支付任何费用,擅自使用该文字作品的行为,涉嫌侵害其依法享有的修改权、复制权、表演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该事件引发了众多诗人、作家的关注和评论。 

  河北师大文学院教授、作家李浩:知识产权维护,不仅是对知识和知识分子的尊重,本质上也是对我们每个个人创造力的维护,对公序良俗的维护,对法制的维护。我也认为,它特别需要获得关注与厘清。 

  《上海文学》杂志社副社长、上海国际诗歌节组委会执行秘书长张予佳:“从善如登,从恶如崩”,知名公司更应承担其相应的社会公共责任,底线就是商业活动必须合法合规。坚决支持高凯先生为维护作家尊严,正义合法的维权行动!
 
  儿童文学研究会诗歌教育委员会执行主任、著名儿童文学作家、诗人王宜振:高凯是我国著名诗人,他的《村小:生字课》是他的代表作,曾获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小米是有影响的大公司,不应以赢利为目的侵犯作者权益。我坚决支持高凯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我相信,法律一定助他讨回公道!以维护法律的公正和尊严! 

  陕西作协副主席、《路遥传》作者厚夫:保护原创性文学,坚决支持著名诗人高凯先生保护版权的合法行动! 

   作家、诗人、资深媒体人、法制调查记者曹峰峻:著名诗人高凯状告小米公司的著作侵权案,不是简单的侵权赔偿案,更不是他个人和作品维护法定权益的个体诉求,而是反映出中国文学作品急需一个社会商业化对接的具体、并便于操作的保护法规,属于文学集体呼吁。因此,为推动立法进程,希望以此案为例,并期待以公正的审判真正赢得对文学的尊重!赢得作品版权以及著作者涵养文学属性的应有尊严!更是对法律正义的彰显! 

  《越人诗》主编、浙江诗人杨雄:小米公司生态链企业南京机器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米兔故事机侵犯诗人高凯的《村小:生字课》著作权纠纷案,确切地说,是该公司文案策划人员的一次低劣洗稿行为。 
  将《村小:生字课》更名为《生字课》,诗的最后一节第一句诗,“飞飞飞上天的飞”,被修改为“天上飞的飞”。其余部分则是全部搬走,并不对搬来的内容进行足够的原始来源标注,这是一种违背行业道德和职业伦理的做法,更是掩盖其真实来源或躲避著作权的方法。
  在文学界也常有抄袭、剽窃事件发生,但大多是谩骂十天半月,不了了之,这种处理方式滋长纵容了恶行的蔓延。作为当事人,成名已久的诗人高凯挺身而出,以国家法律来维护自身的著作权,这是成熟诗人的表率,更是守法公民的良知,值得鼓励和借鉴。综合自中国青年报封面新闻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