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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全面开展秦岭保护执法检查
   文化艺术报讯(全媒体记者 刘青)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今年4月来陕考察时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讲话精神和陕西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陕西省自然资源厅近日印发《关于开展秦岭地区自然资源保护执法检查的通知》,决定组成执法检查组,从6月2日开始,对各地去年以来开展的“乱搭乱建、乱采乱挖”突出问题整治等5项秦岭自然资源保护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通知》中主要列举5项检查内容,主要有:
  去年以来秦岭“五乱”中乱搭乱建、乱采乱挖等突出问题整治情况。一是以《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行动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陕自然资执发〔2019〕4号)为依据,对照明细台账,主要检查市、县(区)整治任务是否完成,整治效果是否达到,责任单位是否履职;监管措施是否到位,各类违法问题有无反弹;二是省审计部门指出的乱搭乱建(未批先建、非法占地)、乱采乱挖等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其中包括建立台账、制订方案、依法查处、目前现状、存在问题、下一步打算等情况。
  国家自然资源督察西安局反馈秦岭有关问题整改情况。依据《省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自然资源督察西安局反馈秦岭有关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执发〔2020〕2号),主要检查宝鸡市太白县青峰峡森林公园青峰寨项目违法占地、黄柏塬原生态风景区项目违法占地整改问题;汉中市西成客专和G85银昆线临时用地整改问题;商洛市山柞高速临时用地整改问题;安康市宁陕县秦岭峡谷漂流项目等违法占地查处整改问题落实情况等。2019年度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整改落实情况。针对今年5月上旬自然资源部下发各地2019年度矿产卫片疑似违法图斑,主要检查市、县(区)工作部署、外业核查、内业核对、查处整改等工作推进情况。重点检查各地卫片工作落实是否及时,图斑核查是否准确,查处整改是否到位、执法检查是否取得明显成效等。
  新修订实施的《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学习掌握及落实情况。主要检查新修订的《条例》实施以来,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对《条例》的学习掌握情况、实际运用情况。重点抽查县(区)自然资源部门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对《条例》的重点内容是否知晓;在平时秦岭自然资源保护、日常巡查、违法问题查处工作中如何运用等。
  秦岭自然资源保护执法长效机制建设情况。主要检查近年来,各县(区)自然资源部门结合秦岭自然资源保护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了哪些长效机制(包括监管长效机制和执法长效机制),落实长效机制取得了哪些成效,目前存在哪些主要问题,下一步有什么措施和打算等。
  检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查看现场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原则上每个市抽查2~3个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