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A03版
发布日期:
11岁娃赏主播18万元是啥模式?
  近日,浙江青田一位姓夏的姑娘四处奔波,因为10月2日至10月12日期间,她年仅11岁的侄女小陈在玩游戏和刷短视频时,打赏了近18万元,事发后,相关平台对退款百般推诿。经过媒体交涉后,平台才退回13.9万元。
  明知看视频的是11岁小孩,还想方设法让孩子打赏送礼物,赏金高达18万元,涉事主播这么干,虽然在法律层面尚无界定,但在道德层面不亏心吗?此类问题不时出现,双方心智完全不对等,归于“纠纷”并不准确,为了以儆效尤,更为了依法处理,“骗小孩”在法律上是不是也该有说法?另外,这也表明视频网站的“青少年模式”的作用值得商榷——若孩子不选,该模式等于被虚置;若孩子选了,仍可巨额打赏,涉事平台的模式设计更有问题。平台也好,主播也罢,赚钱谋生,可以理解。但正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如果有意越轨,管理部门和社会公众不会等闲视之。孩子惹麻烦,家庭及监护人当然也要承担责任。“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不假,有的家庭能找到较好的解决方案,有的家庭则处理得不那么好。这之中,必然涉及权衡轻重、如何取舍。每家的情况各有不同,不是说孩子不能由祖父母养育,但当发现祖父母力所不能及时,父母能否及时做出调整?就本例而言,追讨给主播的打赏是一方面;如何教育和安置11岁的小陈,更是这家人应当慎重考虑的。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不只适用于情侣,对孩子也是如此。同时,陪伴是讲究质量的。一些孩子就在父母身边,仍沉溺于手机和网络,或许也说明家庭亲子活动有限、彼此交流未必顺畅。教育孩子,父母不能当甩手掌柜,不是报一堆辅导班就万事大吉,做合格的父母也要好好学习。
  作者:蒋萌 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