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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启动
  文化艺术报讯(记者 梁飞燕) 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加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有关规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相关要求,文化和旅游部6月20日发布《关于推荐申报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通知》,启动第五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
  《通知》提到,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从2018年12月31日前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中遴选推荐,且推荐申报项目数量不多于30项。同等条件下,要关注体现大众实践、覆盖面广、民众参与度高的项目和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的项目。申报地区提出申请,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组织对具备条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筛选、论证,提出拟推荐项目名单,报省级人民政府同意。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登录文化和旅游部网站填报推荐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31日。
  做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具有基础性作用,事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长远发展。《通知》要求,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以对历史和事业负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各项工作。加强领导,充分发挥传承人、传承群体、专家学者和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遴选推荐申报项目。严格把关,对项目是否符合推荐申报条件、保护单位是否具备保护资格和能力进行认真审核,确保保护计划的可行性、有效性。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完成网上填报和材料邮寄工作。推荐申报期间,应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建议进行认真研究,按照相关程序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