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环绕的唐代诗人杜牧墓缘何难正名?

西安市长安区:无法确认“杜牧墓”是杜牧墓

文化艺术报 深度 非遗
    西安市长安区西司马村杜牧墓冢周围被垃圾环绕
    《长安县地名志》有对杜牧墓的详细记载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
  杜牧这些脍炙人口的诗篇早已成为唐诗经典的一部分。有着“晚唐小李杜”之称的诗人杜牧,史料上写着他的籍贯:京兆万年人,也就是今天的西安市长安区人。然而,在长眠于地下一千多年后,杜牧大概不会料到,在故乡长安,自己竟会在九泉之下与垃圾、猪圈、粪便相伴为邻。
  一直在为保护杜牧墓冢奔走呼号的陕西书画艺术研究院副院长王庆,每次提到杜牧坟冢,眼神中满是失落和悲愤。
  “外地学者对于杜牧推崇备至,都很景仰重视这位晚唐诗人。作为杜牧故里的人,我们应该有责任和义务去保护这个遗迹。”在王庆心里,这是一件“事关文化人的文化自觉,维护文化人尊严”的大事情。 

  墓冢遭平毁 几乎沦为垃圾堆
  在西安市长安区大兆街道西司马村,村民口耳相传村子西南角埋葬着唐代大诗人杜牧。而《长安县志》(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9年出版)中也有记载:“《咸宁县志·陵墓志》载:‘杜牧墓,葬少陵原司马村先茔,自为墓志。’其墓建国后尚存,在司马村西南,高约7米,面积约1亩,墓顶有一大树,60年代遭平毁。”
  3月6日,记者辗转来到“杜牧墓”。“杜牧墓”此时已经没有任何足以证明身份的遗迹,让人几乎很难将眼前的这幅景象和历史遗迹联系起来:一片残败荒凉的低洼菜地,周边被各种散发着恶臭的生活垃圾包围;村民猪圈里排出的粪便与污水混杂在一起,气味令人作呕;刚刚下过雨的道路,泥泞不堪,想要走近几乎无处下脚。
  西司马村68岁的村民关山,一直在以一己之力修撰村史,在他的文字记录中叙说着自己记忆中的这座大冢:“杜牧墓位于村子西南角,东西、南北各为20米左右,高为7~8米,冢上正中心原有一棵粗壮的国槐,槐树向南延伸。”
  据关山回忆,村里至今仍然流传着关于杜牧墓的传说,据说司马村附近有杜家墓群,此冢风水极好:冢像个大印,冢上的大树好比印把子,而冢前的涝池正像是印盒,似乎象征着杜家昌隆的文脉。村里的老人们一直对这一传说深信不疑,流传至今。
  事实上,村民关山的说法的确可以在众多文献资料中得到印证。西安市于2012年公布的《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西安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通知》正式认定,杜氏家族墓即位于长安区大兆街道。而杜氏家族墓正位于大兆街道司马村以西。杜淹、杜如晦、杜济、杜亚、杜佑、杜敳、杜牧等均祔葬司马村祖茔。
 
   饲养室垫圈挖墓土 乡财政困难未保护
  至于杜牧墓遭毁坏的原因,村民关山回忆到,1967~1968之间,由于下了数天的连阴雨,为了用干土给生产队饲养室垫圈,只好挖掉墓土。加上文物保护意识不强,村民不时私自挖土盖房,仅仅在短短一两年的时间内,7米多高的墓土便被挖尽。直至如今,冢的中心只遗留下一个方坑。
  今年已经80多岁的老村长关文战,对于杜牧墓有着更为深厚的感情。他曾是省上的文物监督员,在担任村长期间也曾呼吁多次,希望对杜牧墓进行保护发掘。据他介绍,上世纪90年代期间,大兆乡曾计划开发保护杜牧墓,但囿于财政困难,没有启动资金,这一计划最终只能被束之高阁。
  村里有座唐代大诗人杜牧的墓,经过数辈人的口耳相传,村里60岁以上的老人基本都知道,但随着墓被平毁,直至成为倾倒垃圾的深坑,如今村里40岁以下的村民,知道这一处古迹的人越来越少。“人造景观现在到处都是,却把真正的古迹毁掉了,也没有人管理保护。”关文战一说起杜牧墓的事情,就激动地用拐杖敲打着地面。
 
  长安区:尚未确认,不能保护开发
  然而,就在杜牧墓冢被垃圾堆环绕,自己的家乡长安已经没有了他的遗迹的时候,而他笔下“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的安徽池州杏花村,却早已大张旗鼓地在祭奠这位诗人。
  从2012年“首届清明公祭杜牧大典”开始,公祭杜牧的活动已经在安徽池州举办了三届。相关新闻如此表述公祭杜牧大典的热闹场景:社会各界共3000余人参加。杏花村景区吟诗台广场竖起了4米高的杜牧像,摆起了香案、贡品……
  杜牧一首诗,便成就了“安徽池州国家4A级杏花村旅游景区”的盛名。而远在长安的杜牧墓则相形见绌,既尴尬又落寞。
  难道诗人杜牧的坟冢就要这样被冷落、被破坏,直至被遗弃吗?恢复原状,堆个坟包,立个碑文,保护开发难道真的如此困难吗?是文物古迹太多顾此失彼,还是责权不明无章可循?
  随后,记者在走访长安区旅游民族宗教文物局时,一位不愿具名的工作人员表示:长安区司马村的墓是否是杜牧的墓尚不能确认,因此不能进行保护开发。在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的时候,根据村民反映,对司马村的墓进行过登记,但只是确认有这个墓,并不能肯定墓的主人就是杜牧。“目前没有考古勘探,虽然有文史资料足以证明,但在没有发掘确凿的墓志以及相关文物之前,从严谨的态度来讲,还不能肯定。”
  那么,是否可以对史料记载中司马村的墓冢进行勘探?对这座墓冢是否有一个针对性的发掘统筹计划?如果最终确认墓主就是杜牧,又将如何进行保护开发呢?
  “目前的政策是,对于已经被破坏或者消失的,原则上不进行修复。存在于地表上的文物可以进行保护,但是地下的文物目前没有计划。如果说最终可以确认就是杜牧墓的话,就能根据墓葬的规模,请专家制定一个保护方案。流传于民间的这种文物,目前还没有进行保护开发的先例。作为民间,村上可以进行保护开发;但作为文物部门,官方一定要严谨。”
  事实上,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杜氏家族墓也只是被确认为“文物点”,按照专业严谨的称谓应该是“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也就是说,杜牧墓尚未达到保护的标准要求。对此,西安市文物局的回应既合法合理,又稍显无奈:“原地保护应该是最好的保护方式,国家目前的方针政策是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加强管理,合理利用。”主动发掘的情况一般极少,这也就使保护杜牧墓陷入尴尬的逻辑状况:不能证明“杜牧墓”是杜牧墓,因此无法进行保护———想要进行保护,则必须要发掘文物进行佐证——根据相关文物法规,几乎很难进行主动发掘。 

  “孤坟三尺土,谁可为培栽”
  杜牧生前无儿无女,重病时曾作《忍死留别献盐铁裴相公二十叔》一首,给他的姐丈裴度,请求打发他的后事。其中有这么一句:“孤坟三尺土,谁可为培栽?”——自己死后,有谁会给自己墓冢培上三尺新土呢?
  每年清明前后,不时会有文人墨客不辞远路,来到司马村祭拜诗人杜牧。在残败破落的墓前烧几把香烛,跪拜凭吊,落下几滴眼泪,然后离去。一年又一年,“杜牧墓”因为没有官方的证明而依旧残破。
  西安市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的《西安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似乎为保护杜牧墓提供了契机。关于文物的认定,其中有这样的表述:“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出认定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的建议或者申请。”
  此外,对于文物的保护开发,则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区县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和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可以成立由文物、文化、规划、建设、房管、民政、宗教、地方志等部门,以及专家和公众代表组成的文物审查委员会,对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的价值进行研究,提出保护措施建议。”
  “孤坟三尺土,谁可为培栽?”千年之后,这句话竟一语成谶。沉寂的杜牧墓与垃圾、猪圈、粪便相伴长眠,何时才能验明正身,而不是让络绎前来祭拜的人们,总是长叹:杜牧墓到底该由谁来保护?文化艺术报记者 魏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