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文化馆系统召开《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座谈会
    陕西省文化馆系统2月24日在西安召开学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座谈会    李明睿/摄
  文化艺术报讯(记者 李明睿)近日,陕西省文化馆系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座谈会在西安举行。陕西省文化厅厅长刘宽忍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文化厅副厅长顾劲松做工作安排,省艺术馆馆长洪济龙主持会议。
  刘宽忍厅长指出,各级文化(群艺)馆作为重要的公共文化机构,要切实发挥主力军作用。要广泛开展普法宣传,以此为契机,坚守阵地,强化自身业务建设;要勇于扛起保护传承传统文化的大旗,结合省文化厅关于丝绸之路文化建设、弘扬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工程及文化陕西建设工程等相关安排,深入挖掘传承地方特色文化,搞好品牌建设。省上将继续为全省群文工作打好平台,组织全省群文干部技能大赛、群文各类评比展示活动,鼓励全省文化(群艺)馆成立“群星艺术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座谈会上,陕西省艺术馆、铜川市群众艺术馆、西安市高陵区文化馆、咸阳市群众艺术馆、陇县文化馆、安康市汉滨区文化馆、韩城市文化馆、安康市群众艺术馆、汉中市群众艺术馆、渭南市临渭区文化馆、咸阳市秦都区文化馆等11家文化馆馆长作了交流发言。
  西安市高陵区文化馆馆长甄陵表示,《保障法》的颁布就是为提高人民群众享受公共文化提供政策保障与服务保障。经我省文化厅的努力,我省考核办今年大幅提高公共文化分值,由去年的1分升为7分,目标责任考核大幅度向公共文化倾斜,其中扎实加強文化建设考核指标总分值高达17分,这也在该领域开了全国之先河;服务保障方面,也处处体现文化馆组织体系的形成及服务效能的改变与提升。动员社会力量打通最后一公里,从单一的文化馆形成一个体系来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形成,文化部等五部委的关于文化馆总分馆制就是要我们动员社会力量,整合文化站、村的资源,以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形成,保障人民群众享受公共文化服务的权益,二者是有机的统一。
  韩城市文化馆馆长张欣向大家分享了自己的工作经验。近几年,韩城市对文化投入很大,我们把群文活动融入到政府的文化项目中,这样,群文活动发展就形成了一个良性的循环。如2017中国韩城一带一路国际灯光艺术节期间,文化馆组织了40支表演队伍,4000多名群众在各景点开展文化活动,吸引28万外地游客前来韩城古城参观花灯和社火表演。这样既增添了艺术节内容,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也促进了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
  铜川市群众艺术馆馆长颜玉俊表示,当前铜川正处于转型发展和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攻坚期,在这样一个关键节点上,《保障法》从国家层面和法律层面给我们的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标准。
  宝鸡市陇县文化馆馆长苏黎明则认为,《保障法》是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法律保障和制度基础,是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提升与发展的基础保障。
  大家一致认为,《保障法》以法律形式明确了文化(群艺)馆等公共文化机构的职能职责、功能作用,为更好地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明确了目标、提出了要求、指明了方向。陕西省文化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全省部分市、县(区)文化馆馆长、业务骨干等近百人参加会议。